京濤早知道:居家生活事業部2017年銷售激勵政策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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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中華名師網
- 2017-04-20
今日,京濤老師了解到:為幫助商家在京東平臺更好成長,對于主營類目為“家居家裝”“家具”“家裝建材”“廚具”“汽車用品”“醫藥保健”“禮品箱包-禮品”的店鋪現制定銷售激勵政策。京東根據商家開店時間、銷售規模等情況為每個店鋪定制了專屬的激勵政策,京東將以季度為單位,定期評估商家各方面數據情況,季度銷售額達到《居家生活事業部2017年銷售激勵政策》對應各檔激勵比例的,將在下季度返還上一季度激勵金。預計5月份您可在商家后臺查看實時目標達成情況,具體細則以京東系統發布為準。此政策執行期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。
京濤老師送上政策明細:
2017年入駐商家激勵政策
入駐的第二個季度銷售目標激勵比例
激勵一每個月銷售額均大于等于10萬元或者季度銷售額大于等于50萬元30%
入駐的第三個季度起季度環比增長率目標激勵比例
激勵一65%10%
激勵二120%20%
激勵三170%35%
舉例:某店鋪于2017年4月開店(假設該店技術服務費費率為8%),從入駐的第二個季度起(即7、8、9月)開始享受此政策,如果7、8、9月每月銷售額都為10萬元,則季度銷售額為30萬元,該店鋪可獲得30*8%*30%=0.72萬元激勵;如果下一季度(10、11、12月)銷售額達到66萬元(環比增長率120%),則可獲得66*8%*20%=1.056萬元激勵,以此類推。
獎勵范圍:
1 激勵范圍定義:
1.1 季度銷售額指考核季度內下單,且在激勵統計截止前完成,并減去退貨的訂單貨款金額。
1.2 激勵基礎為季度銷售額對應的已收技術服務費。
2. 獎勵政策的執行要求:
2.1 季度銷售額及激勵基礎均不包含技術服務費率小于等于1%的訂單數據。
2.2 如某個季度同比或環比基數小于等于0,則當季度不適用此政策。
2.3 投放站外廣告引入的訂單銷售額計入店鋪考核結果,但該部分訂單對應的技術服務費不計入激勵基礎
2.4 如貴司店鋪與京東簽署有其他激勵協議的,不適用此政策。
2.5 如在政策執行期間,店鋪達到嚴重違規扣分節點,京東有權視違約情況拒絕執行當季度獎勵,或/和取消該商家后續的獎勵資格,或/和要求商家返還之前已經支付獎勵金額。
主營類目為“家居家裝”“家具”“家裝建材”“廚具”“汽車用品”“醫藥保健”“禮品箱包-禮品”的店鋪,京東已為商家推送貴店鋪的具體激勵政策,還請商家登錄king.jd.com查看通知消息。如您有任何疑問,請提供商家ID+店鋪名稱,發送郵件至guize@jd.com進行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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